李學平,男,彝族,1964年4月生,中共黨員,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謀縣司法局一級主任科員。他一生只做了一件事:普法。他潤物細無聲地默默耕耘,將法治這顆種子播撒在萬千群眾的內心深處。曾獲評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個人、云南省十大法治新聞人物、云南省“人民滿意的公務員”等榮譽。
在松樹火把下開始普法
1986年,“一五”普法規劃實施。領導考慮到李學平年輕,又是彝族干部,就派他去當地彝族群眾聚居的元謀縣元馬區涼山地區開展普法工作。李學平發揚能吃苦的特點,跨上帆布包,踩著一雙半舊的解放鞋,踏遍了山里的村村寨寨。
1986年冬天,涼山地區連續下了幾天雪,一片白茫茫,找不到山路出行,多處被大雪壓斷的樹木擋住了去路,7里多的路程,李學平手腳并用走了3個小時,饑寒交迫趕到普法目的地。村干部召集村民開會普法,他拿著《九法一條例問題解答》“一個詞一個詞蹦”,會沒完,人快走光了。一位老大媽一臉茫然地說:“你到底講了些啥,能說點我們聽得懂的嗎?”他無比尷尬。為此,他想了不少辦法,比如放電影,電影放起來,村民們從十里八鄉趕來,他就在電影放映時“插播”普法宣傳。為了拉近群眾和法律之間的距離,他將相關的法律條款翻譯成彝文,在火塘會上使用民族語言進行法宣傳,普法宣傳之路艱難地向前走著。
一天,一名60多歲的大媽因贍養糾紛向李學平求助。大媽一共育有3個子女,她選擇讓小女兒為自己養老,希望大女兒給些贍養費用。然而,按照當地的習俗,為父母養老的子女可以繼承家產,其余子女可不再盡贍養義務,大女兒堅持要按習俗辦,村里老人們也都支持依照祖宗的規矩辦。萬般無奈之下,大媽想起了李學平,依稀記得他到村里普法時曾提到,“有個什么法專管兒女不養父母的”。李學平得知情況后,反復到大媽的大女兒家進行調解,把關于贍養的法律法規講得明明白白。最終,大女兒同意給母親支付贍養費。這件事讓很多村民知道,“法律,是用得著的”,漸漸地,聽李學平講“法”的人也多了起來。
從跳腳鬧罵到“民告官”的進步
“二五”普法期間,李學平欣慰地看到了自己的普法成果:一戶村民因土地糾紛,對縣里某部門提起行政訴訟。“以前遇到類似事情,村民都是去機關里鬧,現在曉得用法律手段‘民告官’了,實在是一大進步。”他很有成就感。
1998年8月,元謀雨量特別大。一天,李學平帶領工作隊一大早就前往50公里外的老城鄉老者格村委會彝族地區開展普法工作。順山箐到波支河,由于上游雨量大,河水暴漲。雖然道路泥濘濕滑,身處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大山深處,但為了不耽擱第二天的村民學法會,李學平勇敢冒雨前行。圍繞河道來回強渡漫過腰桿的激流險灘10余次,又爬行蜿蜒崎嶇陡坡9余里,到村委會時全體隊員像落湯雞一樣,精疲力盡,冷得瑟瑟發抖,全身上下衣服沒有一處是干的,李學平身體多處受傷。“你們冒險前來為我們講法律,謝謝你們!”當地群眾稱贊道。
“我宣傳的時候,法律條文要念,但更多是要用老百姓能聽懂的話進行解釋,或者用身邊的例子說服他們。”37年他堅持“法律七進”活動,共宣講900多場次。
“退休前多做一點普法工作”
回顧自己的普法路,李學平感慨,從普法方式變化中,能看出法治中國的建設進程和巨大進步。也感慨有一件遺憾事。2008年元謀縣發生的“8·30”6.1級地震是他內心深處最痛的記憶。“災情就是命令!”地震發生后,他奔赴江邊鄉阿卓村委會鳥姑村民小組抗震救災一線時,家里來電:“父親患腦出血,不會說話了,趕快回來見最后一面……”作為人子,他深知趕回家的重要性,但作為一名普法干部,他不僅要帶領大家抗震救災,還肩負著普法維穩的重任。他最終選擇了默默承受無法照料病危父親的心理煎熬,待抗震救災工作進入恢復重建后,他才請假回家。幾天后,父親病逝,他匆匆辦完后事,又重返工作崗位,竭力為抗震救災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。
李學平還編寫含有法治宣傳內容的花燈126首、彝族左腳舞歌曲13首,還參與拍攝法治宣傳教育專題片《熱壩說法》15集,在縣城區參與建設1個法治文化中心、1條法治文化街、1個法治文化廣場,參與創辦普法微信公眾號,參與創建國家級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區)1個、省級7個、州級13個、縣級77個……法律正以愈加通俗易懂的多面孔,滿足不同人群的需求。
還有一年多李學平就要退休了,他心里牽掛的依然是奮斗一生的普法事業。他說,今年開展“普法強基補短板”專項行動和“八五”普法中期檢查工作,在退休前為普法多作一點事。(責任編輯:高晟寒 劉圓)